沪建安质监[2012]110号

关于对2012年度本市监理企业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监理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加强对本市监理企业在施工现场的行为监管,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于 2012年年初至今,组织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及相关专家,结合基坑专项检查、保障性住宅专项检查及监理专项检查,对本市监理企业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概况

全年度本次共检查各类建筑工程 105 个,涉及监理企业 85 家,其中甲级资质 80家,乙级资质 5 家。开具现场检查笔录12份,签发局部停工指令书2份,安全质量问题整改通知书52份,其中涉及监理单位 46 份,施工单位 40 份。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监理质量安全履职情况、监理组织机构和人员的配备和管理、工程监理取费及支付等情况。

二、总体评价

本次专项检查表明,本市监理工作稳步开展,大部分监理单位能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市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能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要求,按规定配置监理人员,编制质量安全监理方案和监理细则,对工程实体、现场建材和施工单位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进行有效监理,对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能及时签发整改通知单,督促施工单位全面整改,并做到整改完毕有回复、问题整改封

    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的有关规定,现将2013春节放假事项通知如下:
2013年2月9日至2013年2月15日春节放假7日。2月16日(星期六)、2月17日(星期日)正常上班。
预祝全体员工及家人新春愉快,阖家幸福!

上联咨字(2013)第 001 号

各部门、各分部:

      由于公司经营规模扩大,人员变动频繁,由此给社保和税务的正常申报工作带来一定困难,给新调入员工的公积金连续缴纳带来了难度。因此,公司拟于2013年2月将在职职工工资发放日期与退休聘用职工发放日期同步,由每月4日变更为每月25日。请各部门、各分部及时通知所属员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几起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13〕1号)、市建设交通两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沪建委办[2012]21号)要求,认真吸取近期连续发生的较大事故教训,针对春节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公司相关监理部门要立即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促参建各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加强事故防范工作。要求公司各部门、各项目监理部认真组织学习文件内容,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具体可查阅沪建安质监(2013)1号文。



相关链接:http://www.ciac.sh.cn/newsdata/news19720.htm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承发包活动,维护建设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合同(以下简称本市建设工程合同),以及本市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外承揽建设工程所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以下简称非本市建设工程合同)实行合同备案制度。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检测、施工图审查合同等,以及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合同等建设工程合同的备案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市、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权限分工负责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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